【明報專訊】的士司機違規情G日趨嚴重,今年首10個月的拒載檢控宗數較5年前多出近6倍,達167宗。有議員促政府提高相關罰則,運輸及房屋局長表示現行罰則已經足夠,當局無意提高。 拒載檢控大增 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昨日於立法會提出質詢,指現時針對違規司機的罰則過輕,促請政府提高罰則,加強阻嚇力。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回應說,現時的法例已就的士違規行為定有全面及不同程度的罰則。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司機濫收車資、拒載及兜路,最高罰款為1萬元及監禁6個月。但過去5年的士違規案件判處的最高刑罰,只是罰款5500元和判監3個月,未達刑罰上限,反映目前罰則足夠,政府現階段無必要提高。 田北辰:應裝攝錄器監察 張炳良續指出,過去5年涉及濫收車資、拒載及兜路的檢控數字有增長趨勢。其中,今年首10月的拒載檢控案件達167宗,較5年前全年檢控28宗上升近6倍;而因濫收車資被罰停牌的個案也達17宗,較2012年全年的8宗增加一倍。他強調警方已加大執法力度,並在旅遊景點透過「放蛇」打擊違法司機。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指出,去年涉及的士拒載的投訴有2000多宗,但檢控率不足一成,僅有128宗。他批評當局執法不力,建議在的士上加裝攝錄器,監察司機違規情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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