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撐警大聯盟今年2月1日在大埔墟擺街站要求設立辱警罪,熱血公民號召市民到場抗議,其間14歲少年涉嫌兩踢警員小腿,被控襲警,案件昨續審。辯方多次指兩名警員的庭上口供與筆錄口供矛盾,質疑二人「夾口供」。 控方傳召疑遇襲的警員陳定南作供。陳說案發時正在築人鏈維持秩序,被告向他講粗口和踢他,他遂抬被告上警車,當時車上只有車長、被告和他。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在庭上播放片段,顯示車上有4人,陳回應「我無留意有第4個人」,亦承認其口供紙與警員記事冊記錄時序有出入。李又問陳知否當日正舉行撐警集會,陳說作為警察只是維持跌序,不清楚集會發起者之一李偲嫣的理念。 兩警證供與影片有出入 控方其後傳召拘捕少年的警員王詩俊作供。王說管理人潮時聽到約100米外有人大叫襲警,故自行決定跑往幫忙。不過片段顯示他是與警長一起步向警車,警長更示意王登車。李質疑王證供是否可信,說「你唔好作口供,好危險謘v。王面對盤問顯得不耐煩,反問「點解你會覺得我係作口供?」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5日續審。 【案件編號:FLCC7000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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