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長和旗下的屈臣氏零售(香港)有限公司於今年8月在銅鑼灣恩平中心開設樓高3層的旗艦店。協助屈臣氏以280萬元租下恩平中心單位的地產代理公司,日前入稟高院指屈臣氏未根據合約,在簽定租約後支付140萬元佣金,要求對方連本帶利償還欠款。 原訴為世邦魏理仕有限公司,被告為屈臣氏零售(香港)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出,原訴為持牌照的地產代理公司,早前曾為被告提供服務,把銅鑼灣恩平中心地下及1至2樓全層的業主謀福地產有限公司介紹予被告,並以地產代理身分與業主協調,令被告成功簽署租約。 助租恩平道旗艦店 指簽租約未付佣 入稟狀續指出,原訴與被告今年1月至3月間訂立協議,根據協議被告於簽署租約後,要向原訴支付上址1個月租金的一半,即140萬元作原訴的佣金。有關租約今年3月落實,被告於今年8月11日在上址為旗艦店舉行開幕儀式,被告母公司長江和記實業集團聯席董事總經理兼副主席李澤鉅亦有出席。被告與業主本月5日正式簽訂為期3年的租約,但被告現仍未向原訴支付有關款項。 香港屈臣氏回覆記者查詢指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作任何評論。 【入稟狀編號:HCA 26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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