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署揭發路政署無巡查逾三成路燈,有路燈損壞逾兩年仍未修復,審計署憂慮巡查不全面會影響行人安全,促請加強監控路線設計。 署方:電腦隨機選路線巡查 路政署前年12月起夜間巡查各區道路照明系統,設51條巡查路線;惟審計署發現截至今年4月,路線僅涵蓋全港64%路燈,即93,391盞路燈。審計署指出,巡查遺漏部分其實是有街燈,並屬於駕車可達路線,另新建道路如啟德市中心5條街道未納入巡查,包括沐安街、承啟道等。另外,22條行人天橋、行人隧道及行人道的特殊照明設施不屬巡查範圍,包括梳士巴利道行人天橋。截至今年6月,325盞照明燈曾多次報稱故障,中區有路燈損壞逾兩年仍未修復。 審計署指出,路政署無嚴格執行每月至少巡查路線一次的要求,去年7月至今年6月新界西區的巡查不達標情G最嚴重,一年內10個月不達標;今年6月沒巡查4條路線,卻檢查17條路線兩次。路政署稱,由電腦程式隨機選取路線,審計署認為應改善程式以符合巡查要求。 鄉村路燈10年未安裝 路政署亦被批評安裝新燈進度緩慢,截至本年3月1534盞路燈獲批安裝,惟四成二工程延遲了1至3年。更有照明較差的鄉村,10年前已獲批設照明設施,但一直未安裝,2005年至下年度須安裝的9075盞村燈,至上月有1461盞未安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