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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攻警方網頁7400次 市場推廣員候判

【明報專訊】警務處網站於去年佔領運動期間多次被攻擊致瀏覽速度減慢,事後一名市場推廣員被指利用家中電腦攻擊網站7400多次,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辯方昨求情時請求法庭考慮監禁式以外的刑罰,裁判官聞言指「我無諗過咁嚴重」,先索取感化報告後再判刑。

報稱任職市場推廣員的女被告朱婷婷(23歲),去年10月14日響應黑客組織「匿名者」的號召,攻擊警方網頁,以示支持學生,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以及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的交替控罪。

官不信不懂hacking意思

暫委裁判官許肇強裁決時稱,朱畢業於美國的大學,工作與電腦有關,卻以「不知道hacking(黑客攻擊)的意思、只是想看看網頁的真假」作辯解理由;朱在錄影會中更說出「hacking」一詞,卻稱不知道其意思,只是為自己行為開脫。朱又曾投訴警方在清晨6時向她落取口供,許官認為做法「唔太理想」,惟翻看會面紀錄後認為朱無表現不適,判被告刑事損壞罪成立。

談判監 官:無諗過咁嚴重

辯方求情稱被告背景簡單,並非為私利犯罪,網站伺服器的確被拖慢,但沒有造成緊急影響,請求法庭考慮非監禁式刑期,許官聞言稱「我無諗過咁嚴重」,先索取感化報告,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判刑。

【案件編號:ESCC63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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