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1967年加入政府,2002年退休,轉任問責官員,估計當年一筆過最多取得約1200萬元退休金,並可每月獲長俸約7萬元,由於長俸每年按通脹調整,估計目前已增加至約8萬元。 曾蔭權並於2002年獲特區政府頒發大紫荊勳章,表揚他為香港作出重大貢獻。 不過若他被判罪成,其大紫荊勳銜有可能被禠奪。 禮賓處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個案,指根據現時香港的授勳及嘉獎制度,如獲授勳及嘉獎人士因被定罪而入獄1年或以上,或其行為影響授勳及嘉許制度的名聲,當局會考慮是否褫奪其勳銜或獎狀,每宗個案須由行政長官批准。 除勳銜外,若曾蔭權被判罪成,連長俸亦有可能被扣減甚至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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