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掟蛋案」近年時有發生,惟襲擊者面對的刑罰各有不同。社民連秘書長陳德章前年在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地區諮詢論壇中「掟蛋」,擲中財政司長曾俊華,經審訊後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陳表示不願執行社會服務,最終被判入獄3周。向黃之鋒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掟蛋」的被告則選擇認罪,分別被判罰款3000元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普通襲擊罪不是太嚴重的罪行,所有判刑選擇均適用,包括罰款、社會服務令及判監等。陸指出,同樣是「掟蛋」,被告認罪與否是判刑其中一個考慮因素,案中情節不同也可影響判刑。另外,不同的裁判官處理手法也不同,他們對案件可能看法不同,「(判刑時)有艭握漶A有灟咫漶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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