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自稱「和平論壇」成員的退休男子,去年6月20日到金鐘出席支持東北發展集會,其間兩度揮國旗拍打一名反東北集會人士的攝錄機,導致對方食指受傷,早前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裁判官昨判刑時指出,被告居於內地仍關心香港事務,「係法庭樂見翵ヾv,但強調被告不應使用武力,最終判罰款3000元、以500元自簽守行為1年,被告並須向事主賠償150元。 裁判官李紹豪判刑時指出,現場片段顯示事主戚維義(38歲)案發時走近被告倪志榮(62歲),說了些不智的話,相信倪因一時氣憤,覺得戚的行為煩厭才犯案。但裁判官強調公眾有拍攝自由,武力行為絕無必要。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倪多年來奉公守法,且年邁多病,並遞上一封區議員撰寫的求情信。 倪步出法院外時表示,他只用國旗的布面拍打戚,不解如何令戚食指流血,與律師商討後會考慮是否上訴。他又自稱「斯文」,說「由細到大最多講過10句粗口」。 【案件編號:ESCC13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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