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慰安婦」等歷史問題至今爭議不斷,當中涉及什麼關鍵問題?本報邀請專研日韓關係史的美國學者杜登逐一解答。
問﹕為什麼「慰安婦」問題到1990年代才惹關注?
答﹕很多被日本侵略的國家戰後都由獨裁政權統治,受害人難以挺身而出。1990年代日韓社會都變得開放,可以自由討論二戰問題。日本天皇裕仁逝世後,1990年代,歷史學家可以出版著作探討戰爭責任。同一時期韓國經歷民主化,社會漸關注女權和人權等問題,「慰安婦」開始獲關注。
問﹕日本已先後在「河野講話」與「村山講話」中對戰時強徵「慰安婦」及侵略行為作反省道歉,為何韓國及中國仍然敦促日本道歉?
答﹕日本政府的確在以上談話對戰爭道歉,但不幸每次都有一些政客或社會名人的個人言行動搖這些談話的可信性,這令國際社會甚至日本國內極難弄清日本政府真正的立場。以「慰安婦」為例,安倍政府不斷動搖河野談話的可信性,例如對其展開調查等。另外,河野談話提及以歷史教育避免重蹈覆轍,但我們卻看到日本不少教科書否認「慰安婦」這一史實。
問﹕安倍政府常稱沒有證據明確證明日本政府及軍方強徵「慰安婦」,這是什麼一回事?
答﹕安倍早在2006年在「強制性」上玩文字遊戲,試圖將「強制」僅限於「武力強制」。但戰後軍事法庭文件已證明日軍有以武力擄走婦女作「慰安婦」的個案。此外,「武力強制」與「以其他手段強制」並無分別。根據日本戰前刑法,以哄騙等手法令當事人違反自身意願,已構成「強制」。因此,就算很多女孩是被騙當「慰安婦」,在日本戰前或戰後都屬非法。「慰安婦」這個制度是日本軍方設立的,就算只是中間人哄騙或綁架女孩,最終責任仍然是日本政府及軍方。
問﹕有多少受害人?有足夠證據證明嗎?
答﹕日本官方不會詳細紀錄,但我們能找到足夠的官方文件證明。至於「慰安婦」證言,她們已年紀老邁,記憶當然有誤。對於有多少受害人,我們雖然難以證明,但受害人多寡並不改變強徵「慰安婦」嚴重侵犯人權的事實。
問﹕日本政府1995年成立亞洲婦女和平國民基金以賠償「慰安婦」受害人,為何韓國拒絕接受?
答﹕箇中關鍵是道義責任與法律責任的分別,日本當時只承認了道義責任,但從未承認法律責任。亞洲婦女和平國民基金由日本民間募捐,受害人根本不知道這舉動能否代表日本政府。
問﹕要求日本負起法律責任有何重要意義?
答﹕在「慰安婦」這種重大侵害人權的事件中,國家負起全面法律責任才可令受害人全面恢復尊嚴。日軍戰時強徵「慰安婦」是國家暴力的最高體現。日本以國家政策對「慰安婦」受害人作賠償,承擔起對受害者的法律責任,才是促進全面和解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