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元朗大旗嶺村村屋地的佔用人盧志堅表示,新世界發展物業發展部經理(社區聯絡)陳建中於今年3月與元朗大旗嶺村村代表何志偉找他,指新世界為地主,要求他簽署租約,租約列明佔用人確認是租住新世界的土地,須向業主繳交象徵式年租100元,可租至2016年。 指已租予第三者 蚖P村長商討 盧志堅表示,拒簽租約後,新世界向其發律師信,指他侵佔土地,要求於限期前遷離,但盧無理會,續居於該處。及至上月中,盧家圍欄遭不知名人物多次破壞,盧遂致電何志偉要求停止及與發展商對話,陳其後抵達現場,但稱新世界已將土地租出予第三者,蚇c與村長商討。 「須即時不可撤銷地放棄權利」 盧志堅其後再致電陳建中,陳稱若盧堅拒簽租約,可簽「恩恤金」協議,新世界願支付1萬元,但盧須「即時不可撤銷地放棄於該物業之租用權、使用權及其他權利,一切與有關該物業之權利即時終止」,盧可續佔用該處至另行通知,但「收番(土地)會預早半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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