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昨日向大會提交年報。委員會主席譚耀宗說,委員在本立法年度曾經討論處理拉布程序的建議,包括限制議員辯論時間、規定議員不可提出瑣碎無聊修訂,以及主席有權選取議員提出的修訂,但由於議員意見分歧,未能達成共識,現階段不處理。 改法定人數計算不可行 譚耀宗說,委員會討論過議員藉點算法定人數拉布的問題。他說,有委員曾提出建議,會議最少一半法定人數在席的要求,可改為在只限於會議開始時及記名投票才實施,亦有建議指可限制議員提出點算法定人數的權利。 不過,委員會報告引述法律意見、擅長公法和憲法的御用大律師Lord Lester of Herne Hill認為,該做法不可行,因該做法或違反《基本法》,或屬不相稱地行使《議事規則》及《基本法》相關條文賦予立法會主席的權力。 至於其他建議如延長傳召鐘聲時間等,有委員認為成效不大,已轉交大會主席考慮。 《施政報告》致謝議案程序維持 另外,委員會亦有討論就特首《施政報告》進行致謝議案辯論的程序,委員會認為,議案的措辭及就議案表決行之已久,應予以維持。委員會又認為,若不准提出修正案及不把議案付諸表決,會剝奪議員就施政報告表達立場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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