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脅逼12歲女童口交的失婚前二級懲教助理,出獄後不足一個月,便透過facebook結識14歲女童X,訛稱是「嘉禾」的星探,邀請她任兼職模特兒,但須先「面試」,其中包括性行為。X同意並帶同13歲女友人Y一同「面試」,其間她們先後被雄搦D禮,事後她們向社工傾訴揭發事件。 被告昨於區院承認兩項非禮罪,還押候判。辯方求情指出,育有一女的被告林碧虎(45歲)否認有戀童癖,並指他曾於獄中接受心理治療,但並不足夠。辯方指被告前女友另結新歡,令他深感不忿,遂透過網絡尋找可用錢收買的女性。法官應辯方要求將判刑押後至7月20日,其間索取被告的心理和精神等報告,以確定他是否有戀童癖。 明知涉性 女童照帶友赴會 案情指出,被告相約女童X於今年1月15日「面試」,事前已告知她需作口交等性行為。X答應,並帶同女友人Y一同「面試」。被告把她們帶到觀塘某賓館,並租下兩間房。 被告先進入X的房間,要求X脫去衣服,並隋o的胸部及與她接吻10分鐘。被告其後將X推倒在H,躺在她身上雄搣M撫摸私處。被告曾要求X替他口交,但被X拒絕。 被告其後進入Y的房間,要求Y脫衣但遭拒絕,遂伸手入她的上衣雄搳C被告欲把Y推倒H上卻遇上反抗,他遂離開房間。3人最終一同離開賓館,被告又承諾將支付2.5萬元的「面試費」和「工作酬勞」,惟X和Y事後均指從沒收到酬勞。 有前科 放監一月再犯案 根據資料,被告於2012年於網上結識12歲女童,其間女童曾大談自己的性經驗,被告遂威脅要報警拘捕男友,藉此要求與她見面。女童單刀赴會,在殘廁內遭被告強迫口交及拍裸照,被告最終被判囚2年10個月10天,於去年12月出獄。 【案件編號:DCCC2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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