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警署佛堂」之稱的調景嶺普賢佛院,負責人劉建國因不滿佛院被收回發展歷史風物資料館,昨日一度危站天台與警對峙,其間更激動淋易燃液體自焚左臂,消防射水將火撲熄,之後再將劉制服送院。警方列作企圖自殺案處理。 96年拆調景嶺曾「跳樓」壓警罪成 56歲的劉建國為普賢佛院第四代負責人,左臂嚴重燒傷,送院治理後情G嚴重。據悉劉在調景嶺出世,其母為佛院第三代負責人。1996年政府清拆調景嶺期限最後一天,劉為保衛家園及普賢佛院,從高處躍下壓傷一名警長頸部,其後被裁定阻差辦公和毆打罪成,罰款3000元。 根據資料,普賢佛院於1956年於調景嶺興建,供奉黃花崗七十二烈士及已故村民,政府拆村後,佛院於1999年以象徵式每年一元租用寶琳南路160號舊調景嶺警署續辦,按季續租。西貢民政事務處早前獲區議會同意,擬收回普賢佛院作將軍澳歷史風物資料館,佛院須於去年11月底遷出。 擬改作展覽館 「警署佛堂」須3月遷出 去年下半年,西貢區議會代表聯同政府部門與佛院開會商討搬遷事宜後,地政總署同意向佛院提出以「按月續租」方式續約,並將回覆期限延至去年底,惟日期屆滿後,佛院未有回覆或提出區內其他地方的新租約申請,地政總署於本年1月發信通知佛院租約期滿,翌月在佛院門外張貼告示,要求佛院於3月5日前遷出。 昨晨9時許,民政處及地政總署人員到普賢佛院收地,劉與兩名支持者反鎖院內,其間劉走上天台,站在疊高的木板上抗議,其間再有人到場聲援,收地人員遂報警。警方及消防接報到場,先衝入佛院內將兩名劉的支持者制服帶走。 高舉茪鶗祀u 消防開喉射熄 當劉見同伴被帶走後情緒激動,用布纏繞左前臂,再淋易燃液體自焚手臂,其間更高舉展示「火手」,消防見狀開喉射水將火撲熄,劉左臂燒成焦黑,但仍繼續對峙。至早上11時許,劉因傷勢嚴重接受消防敷治時,消防員趁機合力將他制服抬落地面送院,結束逾兩小時對峙。 西貢民政處及地政總署發言人稱,佛院至昨日因仍未交還土地,遂根據法例收回;署方已安排佛院受影響人士入住屯門寶田臨時收容中心,強調宗教團體如有需要及符合申請條件,可向地政總署申請租用政府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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