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六旬老婦聲稱在居住的大廈電梯大堂跌倒,並滑落10級樓梯,令左邊大腿骨折,其後要靠輪椅代步。 電梯大堂跌倒 左邊大腿骨折 她聲稱當時大廈有單位進行裝修工程,大堂擺放大批雜物,梯級上滿佈沙石。她興訟指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案發時疏忽,索償500萬元,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法團一方反指老婦曾經中風致不良如行,質疑她案發時因「腳軟」跌倒。 現年66歲的原訴人毛美菊昨坐蚑椅,由女兒及家傭陪同到達高院。原訴一方的開案陳辭指出,案發於2009年10月7日,當時毛婦居於荃灣安康大廈。當日她打算外出,行樓梯步出電梯大堂時突然跌倒,滑落10級樓梯,令左邊大腿骨折。原訴一方批評,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沒有盡責任監察工程承辦商擺放好建築物料,須向毛賠償。 法團:婦中風曾8次跌倒 毛昨出庭供稱,意外後不能再自行上落樓梯,現時到醫院覆診要召人到寓所協助。法團一方則指出,毛曾於2002年中風,影響左邊身體活動能力,直至案發之前,她更試過8次在家中或樓梯跌倒,其中兩次被送到急症室治療,認為她案發當日跌倒是因為「腳軟」。法團一方質疑,若毛婦當時看到梯級滿佈沙石,應要求看更協助清理,又或索性返回住所,而非冒險下樓。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PI4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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