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社會福利署一直靠巡查監察私營安老院質素,巡查時院舍的表現和違規紀錄等,都會影響每次續牌的有效期,不過,即使有院舍被「縮牌」,外界亦無從知悉背後原因。本報翻查全港約550間私院的牌照期,發現多達50間院舍牌照少於12個月,當中有23間是被縮減續牌期限。被「縮牌」的筲箕灣陽光(天悅)護老中心,有負責人向本報稱,在社署巡查時,被揭職員協助長者洗澡時長者「無遮無掩」,現已加裝屏風補救。該院舍牌照期至今年9月,但牌照上並無透露是否曾涉有關事件。
明報記者
社署:考慮各因素定牌照有效期
本報上周三就包括陽光(天悅)在內的多間牌照年期少於1年的私營院舍,向社署查詢牌照期較短的原因,發言人沒有就院舍情G交代,僅表示署方審批續牌申請時,牌照處會考慮各因素來決定牌照有效期,以此加強對須密切監察的安老院的巡查。發言人稱,影響牌照有效期的因素,主要涉及安老院表現,例如院舍違規紀錄,以及安老院牽涉與租約有關的問題等。
就陽光(天悅)護老中心只獲續牌9個月的具體原因,是否如院舍職員向本報稱,因被揭幫助長者洗澡時長者「無遮無掩」,或是有其他原因,社署昨接受本報進一步查詢時稱,牌照處不時突擊巡查安老院,牌照處紀錄上沒有資料顯示該院曾有「無遮無掩」情G,但稱署方會繼續監察該院運作,以確保其服務質素符合發牌要求。
張國柱促訂循序漸進罰則
立法會社福界議員張國柱說,社署現時的懲處制度缺乏阻嚇力,「所謂縮短牌照期也只是估計是懲罰,根本不清楚現時的罰則有多少」,他促請社署設立循序漸進罰則,如學校般記缺點、小過、大過,「清清楚楚記3個大過會踢出校,並不是警告多次都不懲罰,永遠只是警告」。
本報根據社署網頁上公布的全港私營安老院牌照期限統計,發現全港546間私營院舍,其中50間的牌照期少於12個月,當中41間並無在牌照上列出附帶條件,有9間則列出續牌附帶條件,主要是有關建築及消防設施不符合規定。另外,有3間院舍已連續兩次僅獲續牌3個月,有23間院舍由上次續牌期超過1年,縮減至今次續牌少於12個月。本報向被「縮牌」的院舍查詢,當中14間願意回應(部分見表)。
涉洗澡無遮掩 院舍:已加屏風
其中一間「被縮牌」的筲箕灣陽光(天悅)護老中心(牌照編號11649),上次獲續牌1年,但今年1月1日的新牌照縮短為9個月。該院負責人劉姑娘接受本報電話查詢時說,被縮牌原因是社署職員巡查時,發現職員協助長者「洗澡時無遮無掩」,以及人手比例不達要求,要求院舍改善。劉表示,「只係咁畯灠O得閂廁所門」,現已加裝屏風,亦已增聘人手。
本報記者昨到涉事院舍現場查詢,拒絕透露姓名的女經理表示,「鶡(巡查)其實係(浴室外)趟簾未拉好,有罅隉v,強調並非故意,當時她不在場,稱現已加設「魔術貼」,又說「我唔知邊個講(長者洗澡時)『無遮無掩』囉,查實向來都有遮有掩」。
其他院舍回應被縮牌的原因,包括巡查時發現保建員派漏藥、人手不達《安老院實務守則》要求、消防或建築設施需改善,以及租約問題等。
團體:縮牌代檢控 或因法律複雜
老人權益促進會主席李迦密對社署以縮短續牌期代替檢控表示無奈,「可能是考慮到法律複雜性,縮牌照期則完全在社署法定權力範圍內」。他估計,即使社署職員當場發現院舍職員劣待長者,但礙於現時《安老院條例》只明確列明人手比例、面積、消防及建築等要求,「這些方面較具體,若嚴重違規便可檢控」。雖然《安老院實務守則》有說明職員應如何照顧長者,但罰則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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