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經民聯梁美芬早前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賦予消防處長酌情權,因應安全和緊急考慮,協助舊樓提升消防系統,事後追回費用。佢對呢件事相當肉緊,上星期三先同記者提完,噚日又約記者茶敘。梁博士話前幾日已經將草案同時轉交保安局長黎棟國,希望政府考慮自己提出草案,唔使分組點票。唔知神女有心襄王有無夢呢? 其實,梁博士呢個建議可謂十劃未有一撇,因為佢琤將草案鴾勾階誑瑼k律草擬專員,對方仲要發證明書。若當議員草案,按《基本法》,涉及公共開支、政府政策黚颾蚺S要問立法會主席同特首係咪同意。梁博士都坦言未開始拉票,目前只有經民聯議員落水支持呢個草案。 梁博士又引述2014年中同消防處會面時處方嚗あr,話當時一年處方向全港7400幢舊樓發出消防安全指示,當中九龍西佔2255幢,但油尖旺只有27幢能完成指令。好大原因係唔少業主都係清貧長者、移民或失蹤,真係「拉佢坐監都無用」,所以先建議賦予消防處長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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