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移民青年因商場男廁正在清潔,借用女廁如廁後,「順便」偷拍隔鄰廁格的女士如廁,遭發現後,他稱因太驚而留在廁格,並刪拍得的片段。青年昨承認不誠實使用電腦罪,稱犯案是一時貪玩。案件押後至8月13日判刑,待索取少年的心理及感化官報告,其間被告獲准以3000元保釋候訊。 18歲讀中一 稱一時貪玩 控罪指出,去年10月12日,就讀中一的被告朱偉寄(18歲)在觀塘駱駝漆中心地下女廁內,使用其手機偷拍他人如廁。辯方昨求情稱,被告去年6月來港,父母離異,母親再婚。被告有學習困難,犯案只是一時貪玩。 【案件編號:KTCC1649/1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