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證12歲男童肖友懷(懷仔)案惹社會爭議。教育局長吳克儉證實昨早接到懷仔的入學申請,將按既定程序處理;按教育局早前回覆,局方收到申請後會諮詢入境處,若處方「無意見」可盡快安排入學。
教育界及人權組織認為入境處必須徹查事件免誤開先例,但調查的過渡期也不能剝削兒童接受教育的權利,又指過往在港尋求庇護的不同國籍兒童,也曾持「行街紙」入學。
葉劉指非法居留不應讀資助校
不過,保安局前局長、新民黨葉劉淑儀說,資助學校涉及公帑,不應予非法在港居留者入讀,除非如2002年間的居留權爭議,不少兒童因訴訟長期留港,才基於人道立場予他們在等候裁決期間讀書,而決定權在入境處,非「教育局長隨便可以取錄」。
報稱匿港9年的懷仔上周四獲發「行街紙」,須於6月中返處報到。協助懷仔的工聯會陳婉嫻曾透露早在上周五向教育局提交入學申請,但無指定任何學校。兩婆孫暫亦搬離順利h寓所,房屋署則指無介入安排調遷。
資料指早年六成半申請獲批
據教育局早前回覆,若入境處對申請「沒有意見」,可按涉事兒童的住所及學習程度盡快安排入學,但被問及近年持「行街紙」的入學資料,局方稱「未有收集」。本報翻查資料卻發現在1997至2000年間,有1546宗持行街紙兒童入學申請,當中逾六成半、即1020宗獲批入學。
時任保安局長葉劉淑儀在2001年同一份文件指出,行街紙是容許涉事人被遣返前辦理擔保,他們仍然是逾期居留,亦不賦予任何額外法律權利,包括在港工作或入學等。但若有人道或恩恤理由,如預料兒童在短期內不會被遣送,可彈性處理。
羅沃啟:滯港期有權受教育
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認為,現時社會對懷仔個案有不少意見,相信安排入學有一定困難,建議局方及學校商討適當措施,社會亦要冷靜看待事件。
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稱,不止內地來港兒童,不同國籍申請免遣返聲請(包括難民及酷刑聲請等)者,可能舉家來港,過去亦有人申請入學獲批。他認同入境處須徹查事件,但要遵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無論涉事兒童有何法律地位,在其滯港期間也不應被剝奪教育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