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房協為防止蝕本,要求申請重建的公務員合作社樓宇地盤面積必須多於1萬平方呎,單幢樓被拒於門外。根據本報取得的名單,單是港島已有不少分了契的公務員樓散落各區,不合資格申請重建,包括位於香港仔崇文街及西灣河惠亨街的公務員樓。有惠亨街單幢公務員樓住戶批評重建計劃不公,指其樓宇地盤面積僅約2000平方呎,但樓齡逾50年,曾有石屎剝落,有需要重建。 總面積須過萬呎 60多個港島區公務員樓中,跑馬地晉源街、香港仔崇文街及黃泥涌峽道、西灣河惠亨街及西灣河街均有單幢或兩三棟並排的公務員樓,規模較小。惠亨街21至23號的單幢公務員樓於2008年分契,樓高5層共10伙,樓齡超過50年,位處在一幢未分契的公務員樓、私樓及志願福利機構中間。有住戶指該樓宇地盤面積僅約2000平方呎,「根本沒有可能申請成功」。 該住戶指出樓宇不設升降機,對年邁住戶不便,「有住高層的街坊不良於行,索性不外出」。他又指兩年前頂樓走廊的天花板露鋼筋,其廚房及廁所亦曾有石屎剝落及漏水,經常要維修,「曾有發展商因地段吸引提出收購,但最終因補地價太貴而卻步」。 一幢未分契 阻旁3幢重建 居於惠亨街另一幢單幢公務員樓的住戶馬太說,旁邊3幢公務員樓早於10至20年前先後分契,獨欠其所住一幢,令4棟公務員樓無法合併向房協申請重建,「合併後總地盤面積或過萬平方呎」。她支持合作社解散,盡快重建,但認為重建計劃無法提供分契誘因,「分不成契,是因有住戶認為付2萬多元分契後,不保證獲收購重建,隨時連分契費用都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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