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運輸工被指於去年10月佔旺期間,在彌敦道搶去一名女警的長警棍,早前否認控罪受審。辯方昨表示,被告當日不僅沒有「搶警棍」,反而先遭女警以長警棍扑頭及頸,隨即被誣衊「搶警棍」。辯方表示紀錄顯示,被告被捕後曾在警署內暈到,由救護車送院,醫生發現被告的頭及手腕均有紅斑。 被捕後曾在警署暈倒 被告鄧德全(28歲)早前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鄧被指於去年10月17日在旺角彌敦道搶去女警韋婧的長警棍。韋於庭上供稱,案發當日她為了支援同僚,跨過馬路中的花槽到彌敦道南行線,鄧突然接近她,並搶去她手持的長警棍及快步離開,她遂大叫並尾隨鄧。鄧走出約6米後,數名警員到場拘捕鄧。 指警棍以尼龍繩纏手 不可能搶走 辯方向韋婧指出,韋曾表示用長警棍上的尼龍繩在手腕上繞了兩圈,但她被搶警棍後手腕卻絲毫無損。辯方認為在尼龍繩緊纏下,鄧絕不可能搶走警棍。辯方又稱,韋當日跨過花槽跳下時,用長警棍由上而下扑向鄧的頭一下,再扑向鄧的頸。由於韋用力過度,一時脫力使她的警棍鬆脫,便誣衊鄧「搶警棍」。 辯方稱,其後有數名男警員上前制服鄧及對他拳打腳踢,之後更把鄧手上的手銬調至最緊,令其手腕受傷。韋否認曾毆打及誣衊鄧等指控。辯方續稱,被告被捕後在旺角警署暈倒,由救護車送往廣華醫院急症室,醫療報告顯示他的頭頂有觸痛及紅斑,雙腕也有紅斑。 辯方昨曾在庭上申請索取警棍使用守則,惟控方指案件已到達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資深大律師的層級,每一步也須向他索取指示。裁判官終裁定該武力指引與本案不相關,控方毋須向辯方披露。聆訊本月29日續。 【案件編號:KTCC118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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