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實力建業(0519)創辦人洪建生與前妻王家琪離婚,上訴庭早前下令公司擁有的山頂施勳道大宅若重建,因應股份增值,王可分享當中利益,獲洪支付款項。終審法院早前判洪的上訴得直,推翻該命令,昨頒布理由指該命令使王「有賺無蝕」,對洪不公。 終院昨頒下判決理由,指王持有公司股份,而非直接擁有大宅業權。她在離婚訴訟卻只集中追討大宅的利益,未有理會公司其他業務。 終院:前妻「有賺無蝕」 命令不公 終院認為王僅因大宅屬公司最具價值的資產,希望從中得益,卻毋須負擔重建的龐大支出,亦不用承受虧蝕風險,故該分配令並不公平。 判辭又指出,上訴庭如非遇上例外情G,毋須處理雙方不爭議的事項。王在原審時從未要求在大宅重建一事分一杯羹,上訴庭則自行頒令處理。終院認為本案沒有需要這樣做,且有關命令的用字欠完善,勢必引發雙方更多爭議,有違離婚訴訟中了斷轇轕的原則。 【案件編號:FACV10、11/1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