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綜援婦為兩任丈夫誕下兩子一女,她於3年前獲批單程證來港與3孩團聚,惟其現任馬里籍丈夫早前申請受養人簽證來港定居,遭入境處拒絕。一家5口呈請司法覆核昨開審。 丈夫擬受養人身分居港 呈請人包括Salifou Dembele(41歲)、妻子黃鷺飛(40歲)及3名孩子。黃為已離世首任丈夫誕兩子,分別10歲及17歲,兩孩均在港出生。2011年,黃與Dembele結婚,2012年獲批單程證來港定居並誕女。Dembele於西非加納任採購經理,欲來港定居。代表他們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昨陳辭,入境政策讓海外人士居留香港,目的之一為促進家庭團聚。入境處雖平衡家庭團圓與人口管制,更應首要考慮本案3孩的利益。 代表入境處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則表示,本案涉3名小孩的利益,卻不等於涉及法律上的人權問題。余強調入境處考慮案件的實際情G,決定是否批簽證。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AL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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