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報接獲居民設訴,指順天h天樂樓互助委員會容許他人在互委會單位舉辦收費的補習班,房署證實與該互委會的租約規定,單位只能用作互委會之辦事處、會議室及行政之用,不得用作從事營業等用途,地區辦事處將向該互委會發警告信,提醒有關租約條款規定,亦會加強巡查及監察該會址的運作情G。 明報記者 在上址提供補習班的是張騖(洋名Jennifer),她透過互聯網及傳單宣傳其「潮教室(Teach Inn)」的補習班,有街坊稱,她是天樂樓互助委員會副主席的女兒,記者曾多次致電及透過短訊查問補習社的事宜,但至截稿前對方未有回覆。記者從張上載instagram的相片,可見她在互委會單位內授課,本報記者周一下午到上址,亦於互委會外見到張與上課的小朋友在一起。 一個月8堂收680元 根據街坊提供的單張,以及其補習社網頁顯示,潮教室有辦「幼兒英語學習課程」,一個月8堂收680元、4堂收400元;「尖子學童強化課程」教授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理應用等,每班2至3人,每周一至兩堂,小一至小六各級收費每月由380元至450元不等,單張有列出授課者包括張小姐,以及另有3名教師,上課地點為「天樂樓地下辦事處」,亦即互委會的單位。 有3名家長今年初曾光顧該補習社的功課輔導,其子女分別為小學一、二年級等,他們表示,一開始是街坊介紹以及出入時留意到單張,便報名讓子女補習,當時張小姐稱可在互委會單位上課,若家長不喜歡亦可選擇上門單對單授課等,及後家長因質疑互委會單位是否可供補習牟利,有關收費亦與同區的其他補習社相若,故現已沒有再「幫襯」。 租約列明不得作營業用途 房屋署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根據該署和順天h天樂樓互助委員會所簽訂的租約條款,規定單位只能用作互助委員會之辦事處、會議室及行政之用,不得用作從事營業等用途。就該違例事項,辦事處將會發出警告信予該互助委員會,提醒有關租約條款的規定,亦會加強巡查及監察該會址的運作情G,確保會址的使用符合租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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