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針對「拉錯人」事件,家屬促請政府成立獨立工作小組,邀請醫生、律師、社工、心理學家、智障者家長團體加入,避免日後警方拘捕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出現類似問題。保安局長黎棟國昨在立法會回應事件,稱警方已表示抱歉,相信警方會處理好內部檢討等;但被問到家屬要求成立獨立專家小組時,黎棟國沒有回應,轉身離開。 黎棟國昨表示,明白事件引起社會關注,當事人親屬、議員和專業人士亦提出意見及批評,又指雖然當事人獲釋,但理解經過刑事調查程序,當事人和家屬有不愉快經歷並不好受。 警工會﹕警有指引 料事後會檢討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發言人表示,目前警隊有指引,但警員在實際情G難以分辨智障者,相信事件後警方會檢討,如有懷疑可尋求社工或相關部門協助,亦可辦講座邀請專業人士講解如何與智障者溝通,認識與他們的溝通方式。 社會福利署長葉文娟表示,現時署方有詳細指引供社工參考,如何協助牽涉刑事案的智障者,但錄口供時並非一定要有社工在場,要視乎當事人要求。 錄口供沒家人陪 社聯質疑沒跟指引 社會服務聯會行政總裁蔡海偉說,事件中當事人錄口供時沒有家人陪同,顯示警員沒有跟從指引;口供紀錄反映警員問題有引導性,亦不太懂得如何與智障者錄口供。他認為政府檢討時可諮詢不同團體,除了涉事智障者的家長組織外,也可包括協助其他精神上無能力者,如精神病、自閉症及認知障礙症患者的團體,相關人物未必有能力應付警方的詢問,或需要社工及家長陪錄口供。 智障者組織「卓新力量」的助理馮慧瑛表示,警員若有理由相信當事人屬精神無能力者,應即時停止錄口供,並徵求法律諮詢,讓當事人在有代表律師陪同下錄口供,保障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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