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公布《國家安全法》草案審議稿,兩度提及香港,包括指港澳「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令人關注中央是否有意將國安法引入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資深大律師胡漢清說,香港至今未啟動《基本法》23條立法,不符基本法要求,認為政府應成立工作小組處理23條的前期工作,否則若港出現緊急情G,中央可隨時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將內地國安法引入香港。 23條不立法 中央可引入國安法 胡漢清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說,澳門已就23條立法,但香港遲遲不立法,現時似乎亦無任何動機和意思推動,「政府次次都話問題敏感,推至下一屆」,認為港人對23條的態度是自欺欺人,現時內地國安法提到香港,香港亦應正視問題,「若澳門出現緊急情G如暴動等,都有23條可處理,毋須引入國安法,但香港呢?」他認為港人對23條有心魔,但「23條並非dirty work」,又說現時並無選擇。 胡漢清指基本法第18條明言,人大常委會決定因內部發生特區政府不能控制、危及國家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進入緊急狀態,「中央可命令全國性法律在港實施」,他認為條文訂明中央有主動權,若23條立法,則可「規範」人大常委會運作,就如政改五部曲般由特首做主動,對港有所保障:「唔做就依中央本子辦事,可由附件三引入國安法」。 籲小組吸納民主派人士 胡漢清建議律政司長袁國強主動成立工作小組討論23條的前期工作,並建議小組吸納民主派等各界人士,聽取社會意見。 明報記者 何曉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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