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近40億元人民幣貪污案的3名中國銀行開平分行前行長許超凡、許國俊及余振東,據稱皆出身寒微,在中銀工作近二十年,月薪不足7,500元,卻可於2001年10月,乘坐私人飛機由溫哥華飛往拉斯維加斯豪賭,一次過輸掉約1,800萬港元。 該宗貪污案中,有大筆現金以不同渠道偷運到美國或澳洲等國家,單是在1998年,3人便透過在香港註冊的一間空殼公司,提走約值7.41億港元的美鈔到美國,並且高調地由溫哥華乘坐私人飛機往拉斯維加斯豪賭,一次便輸掉1,800萬港元。 當中國銀行開始調查挪用現金案後不久,3人於2001年10月底先後以化名或假結婚等方式,經香港逃往美國,並由高調轉為低調,匿藏在美國小鎮,但最終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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