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現年73歲、已過退休年齡的保安員施教仁,聲稱要自力更生、不靠綜援,在深圳購買偽造身分證,好讓他符合年齡限制繼續當保安。他在6年間「報細」10歲,共掙取了54萬元薪金,直至去年被揭發,昨日被判囚4個月。被告妻子昨晚接受本報訪問稱丈夫只是去騙取一個工作機會,沒有騙錢,指法官的裁決「活在幻想世界,不知低下階層苦G」。
官:不能因年老網開一面
不過,署任主任裁判官李唯治表示,不能單單因為被告年老而網開一面,否則八九十歲的老人亦會照辦煮碗,使用假證。李官又指被告憑假身分證獲得工作,嘉許狀亦是欺騙所得,強調判刑時已考慮被告背景良好。
求情指曾獲警嘉許
被告施教仁生於1942年,早前承認管有假身分證、兩項管有虛假文書及4項欺騙金錢利益罪。他於2008年3月6日至2014年4月29日,向3家保安公司出示虛假身分證,訛稱自己生於1952年,藉此獲聘賺取報酬。被告早前認罪後還押,昨求情稱多年來奉公守法,還押時身體虛弱。他擔任保安時盡忠職守,獲警方嘉許,希望法庭以人道考慮判處緩刑。
妻憂丈夫健康 指日需服21藥丸
被告的太太昨在屯門富泰h單位接受訪問,認為法官的判決「無道理」,指丈夫靠自己雙手工作,「只是去騙取一份工作,搵番嚙有血汗」。施太稱自己有領生果金,但丈夫堅持打工不領綜援。她又說兩人育有3名現年30多歲的子女,但稱家人很少聯絡。
施太認為法官不懂民情,以為長者可以找其他工作,指丈夫曾去酒樓找工作,但僱主一看到丈夫年紀便不肯聘用。她又認為丈夫雖用偽證,但為人正直,當通宵更保安員,見過有人大醉躺椰a上露出錢財,丈夫也無貪念並報警求助,獲警方嘉許。
施太對丈夫狀G感到憂慮,稱他有高血壓、糖尿病等,每日要服21顆藥丸。
兩用偽造許可證獲聘
案情指出,被告於2008年到屯門一工廈應徵保安,出示顯示自己生於1952年的假身分證,職員未察覺身分證造假,但發現保安人員許可證過期,茬Q告換證。5天後,被告出示偽造許可證「過關」獲聘。被告在2012年向僱主出示另一張偽造許可證,有效期至2017年10月底,再獲續聘。
2013年中,工廈業主法團更換物業管理公司,現職保安員須接受新公司面試。被告提交所需表格,獲新公司聘用,但警方於去年底發現被告的許可證號碼為另一人所用。
被告去年4月29日在屯門建群街永發工業大廈外被截查,向警員表示3月底獲聘於該工廈當保安。警員在被告身上卻搜出兩張分別標示於1952年及1955年出生的假身分證,以及一張假回鄉卡。被告在警誡下承認過去6年持假身分證獲取保安工作。被告生於1942年,08年首次犯案時已66歲。他在6年內藉「報細數」獲聘,受聘於3間公司並獲取54萬元薪金。
【案件編號﹕TMCC942/15】
明報記者 何偉 伍浦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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