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界經常發生收地風波,事務律師梁永鏗認為,地主收回土地時,應該循正常法律途徑,向法庭申請執達命令,由執達吏協助收回有關土地。對於有地主選擇用恐嚇、刑事疰a、圍封等方式收地,梁永鏗估計他們可能不想花時間排期或花律師費用。對於以鐵絲網圍封或大石阻路是否犯法,梁稱要看具體案情,例如是否出現非法禁錮等。 執達主任可強開鎖 可求助警 梁永鏗表示,若業主與租戶商討無果,收地的唯一方法就是向法庭申請命令,通常要兩三個月時間排期,然後執達主任會到該地點張貼法庭命令,若對方在指定時間拒絕離開,執達主任便可強行開鎖進內,並移走財物等。他又表示,若收地過程中遇反抗,執達主任可以要求警方協助,惟警方的角色是維持治安,不會幫手封屋或開鎖。 執達吏無法迫逼接受收地條件 對於為何有些新界地主採取威嚇手段收地,梁永鏗估計是因為申請收地要花不少時間和律師費,而且新界土地較市區舊樓單位容易進入,地主可能認為其他方法更有效驅逐佔用者。 另一個可能情G,是地主想藉威嚇手段迫令地皮上的佔用人接受一些收地條件,若以執達吏收地,便達不到這效果。 朱凱迪:政府不介入助長歪風 土地正義聯盟成員朱凱迪指出,地主以黑社會或威嚇手法收地,有很多可能性,例如涉及事主為有權逆權侵佔的人,地主會用非常手段逼對方走,又或者是一些祖堂地,地主不想出面,便找人幫手收地。他說,在新界有很多協助發展商或地主解決困難的人,儼如一盤生意,「好多人都想從中搵食」,因此即使有些地主會到土地審裁署申請收地,但同時也聘請一些當地的人士協助收地。他指出,非法收地問題的根源,是政府沒有對丁屋發展進行介入及規劃,助長這些利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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