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基本法草委李柱銘前日批評,特首梁振英指《基本法》草稿中的特首產生辦法「沒有方案要求『公民提名』」不符事實。梁振英昨發聲明反駁,指若立法會議員仍堅持公民提名,是「明知違反基本法而為之……為了出難題而出難題」。但聲明繼續錯誤引述基本法草案方案全部沒有公民提名,至近3個半小時後始修正,但拒回應是否收回言論。
梁振英前日出席基本法研討會致辭時指出,基本法草擬期間就特首產生辦法未有一致意見,但草案「徵求意見稿」附件一臚列5個主要方案,梁致辭時詳述各方案的提名程序及選舉辦法,唯獨未有提到「方案三」的提名方法,只說選舉團組成。
「方案三」有公提 梁未提及
「方案三」建議由50名香港永久性居民提名,再由不超過600人選舉團投票產生特首,雖不是普選,但有公民提名,但梁振英形容「沒有方案要求公民提名」,被李柱銘等批評梁說法不符事實。
修正聲明「澄清意思」
梁振英昨午近4時發聲明,指他前日說5方案中「在兩個普選行政長官方案中,都沒有公民提名,其他三個非普選方案也沒有公民提名」;但晚上7時半修正,刪走「其他三個非普選方案也沒有公民提名」。本報向特首辦查詢梁是否收回有關言論,但至截稿仍未回覆。消息人士只謂修正聲明是要「澄清意思」。
梁振英聲明又指出,「公民提名」和「提名委員會提名」是兩個根本不同的概念,若有人說提委會提名可理解為公民提名,正是「憑字面猜度,鑽文字空子」,違反基本法。
李柱銘﹕呃了人澄清沒用
李柱銘批評,梁振英前日發言時避談「方案三」提名方法明顯是「打茅波」,令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亦給特首「跣埋」,形容梁「呃了人,現在如何澄清也沒用」。
梁愛詩昨接受商台《政好星期天》訪問時指出,一度指起草基本法時無特首產生方案有「公民提名」,至節目後被追問,她才稱自己無方案在手,不記得是否有方案包含公民提名。她於節目中呼籲泛民以大局為重,又說今次政改被否決,人大常委會不會作出另一決定,又重申期望中央讓步是不切實際。
對梁批評堅持公民提名,是「明知違反基本法而為之」,民主黨何俊仁認為梁是欲轉移視線「搞分化」,「人大常委8.31決定是違反基本法,公民提名已不相關」。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指出,中央若不容許公民提名,「唯一能使香港人接受的方法,就是提出一個選舉安排,使我們不再須以公民提名來免卻不能有真選擇的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