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香港的華裔僱主知悉裁決結果後接受本報越洋訪問時表示,對裁決感到非常無奈,並會積極尋求上訴。 僱主於長途電話訪問中說,不滿意裁決。他說:「我有很多證據,仲裁庭都沒有接納,對我完全不公平。」 對於在港向菲傭發律師信卻被視為報復、為保障雙方而簽訂合約又被看作是歧視和剝削的裁決,僱主氣憤難平。他認為:「仲裁庭說的是人權,我也有法律權利。我沒有報復意圖,菲傭有權提訴,我也有權告她。」 由於僱主未能申請本省的法援,面對高昂的律師費用,他最終只能選擇自辯。 僱主又表示,會繼續上訴,希望能將所有證據呈堂,讓所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但他坦言,因健康問題不能親自來加應付訴訟,令他的情況更不利。不過他絕不希望就此罷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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