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明愛向晴軒熱線於今年初短短一個月內,收到42宗涉及中介公司將求助者物業「翻按」套現的求助個案,個案數量顯著C升,九成求助者表示簽署中介公司的借錢文件時,不知道物業已被拿去按揭。今年求助個案中,首次發現有財務公司使用與房委會極相似的公司標誌及名稱,向受害人發信,指其不合法借貸,務求再令他們借款,幸被社工揭發及時阻止,批評財務公司渾水摸魚,房委會必要嚴肅跟進。
房署﹕必要時採法律行動
房屋署昨表示,會了解及調查有關事件,必要時會採取有關法律行動。對於中介借款時或涉不實宣稱,會否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時,海關表示需考慮個別事件情G及證據,不能一概而論。
明愛向晴軒債務及理財專線於今年1月26日至2月27日,合共接獲42宗涉及二三線財務公司的求助, 數量遠超過去3年的128宗。求助個案全部均有中介公司參與其中,求助者全為自置公屋及居屋居民,10人報警求助。
指業主非法借錢 建議再借
求助人包括與母親聯名持有自置公屋的阿Ken,欠下銀行及財務公司38萬元貸款,每月須還款1.5萬元。他在1月份收到自稱銀行職員來電稱要「Call Loan」(整筆償還貸款),但又指可協助他申請低息貸款,最終借下57萬元本金,分72期還本帶利合共須還93.6萬,簽署文件後方得知中介公司會另收取11萬手續費。
按揭中心稱被冒充推銷
他其後向社工求助,查冊後得知供款時物業已被按揭,曾報警及向消委會投訴,均指難以跟進。他其後更收到以「香港居屋××中心」為名、配有類似房委會標誌發出警告信,指他不法借貸觸犯房屋條例,有可能被檢控或收樓,並建議可另提供借款助「整合債務」,幸他向社工求助才未有再借款。社工發現,該公司標誌有冒充房委會標誌引人混淆之嫌。
本報翻查資料,發現有一間名為「香港居屋按揭服務中心」採用與房委會極相似的標誌,又在網頁刊登聲明,指近日遭人冒充推銷服務。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香港居屋按揭服務中心去年9月成立,其創辦成員為一間英屬處女群島註冊的公司。
向晴軒債務及理財輔導服務項目主任翁麗萍指出,不少求助者遇到冒充銀行職員人士,遭誘使其簽署借款合約時,沒有提及將其物業拿作按揭之用,質疑銷售手法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向晴軒指現時不少財務公司收取不合理的收費及利息,促當局加強監管。
明愛向晴軒債務及理財專線﹕3161 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