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列治文市政府昨晚舉行公眾座談會,諮詢市民對市內純中文商業招牌的意見。大部分與會人士認為,招牌問題應該透過教育、對話、外展服務等工作解決,但亦有少部分市民支持市議會制訂附例,規定所有商業招牌必須要有至少50%以上的英文。
昨晚約有與百人參加「招牌語言與社區和諧」公眾論壇,大部分時間由市府職員、學者提出報告,登記參加的市民沒有直接對引起爭議的純中文招牌發表意見,而且透過小組討論提出建議。
其中有少數市民堅持所有招牌文字都必須要有50%以上的英文,讓所有人都能看得懂,而非只有中文。他們認為,只有單一文字的招牌讓他們覺得被孤立,雖然加拿大和列治文都歡迎新移民,但來到本地後,移民要試著融入本地社會,語言和文字是最基本的溝通元素,英語作為加拿大的官方語言和共同語言之一,應該要在招牌上出現,這也是對本地人的尊重。
列治文華人社區協會行政總監馬勤生以個人身分與會,反對訂立附例。「這個問題被擴大了,列治文市政府的調查發現只有1%至3.5%的商業招牌是純中文,比例極低,市政府應該多花時間在打擊犯罪上。」
中文招牌僅佔3.5% 指問題被擴大
市長馬保定昨晚以旁聽者身分與會。他說,論壇內容和市民意見調查的結果將在春季末提交市議會,未來怎麼做要尊重市民的意見,另外亦會參考其他城市的作法。他稱,要創造社區和諧,他本人不認為制訂附例是個好辦法。
兩年前,列治文市民格雷厄姆(Sue Graham)蒐集2000個簽名,向市議會提出請願,要求制訂附例,規定市內所有商業招牌都要有英文,但請願案遭到大多數市議員反對而被否決。
市議會在去年秋天作出決議,由市府職員進行商業招牌調查,結果發現只有31個招牌是以純中文撰寫,佔所有被計數招牌的3.5%。市府進一步研究後發現,若制訂附例要求招牌必須有英文,將違反《加拿大人權及自由憲章》。
公眾可以至列市府網站www.richmond.ca/signage或是www.letstalkrichmond.ca了解詳情並表達意見,網站上有繁體及簡體字的中文說明及問卷,主題是「招牌語言與社區和諧」。市府將在春季末將公眾的意見提交市議會。
列治文稍早前開始利用更新商業牌照的程序,於一年內向所有商戶發出一份「友善的通知」,鼓勵商戶在廣告招牌內容加入至少50%的英文。市府員工前往華人商舖宣導時,華人商舖東主都非常理解市府的立場,並願意配合。
市府行政及企業服務部門總監Cecilia Achiam昨晚在公眾論壇上表示,自從去年底推動教育及宣導計劃以來,市府共收到250個新商業招牌的申請,所有申請的招牌都有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