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涉串謀胞弟郭炳聯等3人,向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提供2800萬元等利益案,郭炳江一方昨繼續結案陳辭,指本案源於兄長郭炳湘的問題,令郭炳江為保家庭和諧及避免許仕仁失望,以秘密轉款處理口頭協議的巨額顧問費,是「關於一個好人,為家庭利益而行動」。郭炳江強調款項不涉貪污,更舉例指許把馬灣交通問題「推莊」,沒有優待。 指若行賄不選許上任前敏感時間 控方指郭炳江於2005年4月初向許支付500萬元現金支票,及6月底經陳鉅源(68歲)及關雄生(64歲)向許支付850萬元。代表郭炳江(63歲)的御用大律師萬江儀(Clare Montgomery)稱,郭炳江於4月初支付500萬元,與03年10月及04年11月分別支付300萬元顧問費的方法完全相同,銀行紀錄可查出郭炳江付款予許。至於6月底的款項,萬江儀反問郭炳江若要行賄何不從簡,繼續以現金支票付款,卻選擇複雜做法。她又稱郭炳江若行賄便應更早行動,而非直至許上任前的敏感時間才動手。 指許處理馬灣西九未令新地得益 萬江儀續說,郭炳江不可能向許支付百萬元計金錢而不問回報,只為示好。控方必須證明許優待新地或郭氏,行賄指控方可成立。許擔任政務司長時,雖與郭炳江開會討論放寬馬灣交通限制,但許只虓s地向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發信,提供數據並申明建議與珀麗灣無關。萬江儀又形容許把職責「推莊」,「不是香港公務員的典型做法嗎?」而許主理西九項目時刻意不公布新地和長實財團「活力星」在評審排名居首,並取消單一招標,未令新地得益。 反駁控方湊合「神奇數字」 控方指郭炳江於08年4月向陳發放500萬元花紅及700萬元慰問金,償還陳墊支予許的賄款。萬江儀反駁控方選取該兩個數目湊成「神奇數字」1200萬元指控郭炳江。她強調陳於08年完成環球貿易廣場項目後獲500萬元花紅,與過去數年的花紅相同,若該筆花紅如控方所指實屬郭炳江的還款,則陳該年便未獲一分花紅。此外,陳一直受郭炳湘誣陷,甚至郭母亦承認事實,免去長子職務,足證明郭炳江何以向陳私人付款。 萬江儀總結稱,案件不涉官商勾結,郭炳江沒貪污,「案件關於一個好人,為家庭利益而行動」。她指郭炳湘被綁架後患病,郭炳江為了保護家庭與公司,並顧及許的期望而選擇秘密轉款。 明報記者 何偉 【案件編號:HCCC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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