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癌症患者為求續命,支付高昂藥費往往要傾盡家財。有58歲玩具設計顧問4年前確診大腸癌,過去一年耗盡90多萬元積蓄接受標靶藥物治療,憂慮不能照顧妻子日後生活。有病人醫護組織調查發現,三成受訪病人及家屬要把所居住物業變賣套現來支付藥費,建議當局擴闊藥物名冊「安全網」涵蓋範圍,讓更多病人受惠。醫管局稱,會定期評估新藥物,並檢討藥物名冊和撒瑪利亞基金的涵蓋範圍。 58歲的譚松佳本身是跨國公司的玩具設計顧問,他在2010年時因大便有血、直腸有硬塊而求醫,確診大腸癌第三期,做手術切除腫瘤後短期內復發,並擴散至骨頭,大腸癌惡化至第四期,他其後在公立醫院接受電療及化療,惟對化療過敏,去年1月起轉用標靶藥,現時病情受控。 譚先生患病後只能間中兼職工作,過去一年多已花了90多萬元藥費,慨嘆開支如「倒水」,預料若繼續治療,一年內便要賣樓套現。他說,兩名女兒遠嫁外國,身邊老伴全職在家照料他,擔心耗盡家中積蓄,「無錢留畀太太」。 調查:三成病者稱賣樓買藥 病人權益醫護協進會委託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在今年9月至10月訪問約120名癌症患者及家屬,發現有三成受訪者稱會把居住物業變賣套現付藥費。 至於考慮是否自費用標靶藥,受訪患者最關注「想活得更長時間」(78%),而受訪家屬則最關注「價格太高,負擔不起」(64%)。該會指出,不少標靶藥屬醫管局藥物名冊自費藥物,尤其是大腸癌,一線標靶藥未全面納入安全網,期望當局能放寬規定幫助更多基層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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