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案 香港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收受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4人提供2800萬元等利益案,許昨日繼續作供。曾表示和太太協議不會置業的許仕仁,昨主動承認2008年及往後一兩年,曾贈送最少700萬至800萬元予上海一名「親密」的女性朋友,供她花費、置業和投資,形容對方「算係後生」;許亦有送贈手袋、手表等「不算便宜、亦非豪華」的禮物。許指認識對方時間不算長,首次是在香港一社交場合認識,其後多在香港或北京見面,次數不算頻密,又指沒有其他相同關係的女友人。 明報記者 2008至2010年許每年會赴北京4至5次,他解釋2007年底獲委任為政協常委後,每年需赴京開會數次,當日亦有探望朋友及拜訪其他人。許承認,任政協時住宿賓館、一日三餐及來回機票均由中央政府負責,賓館「基本上唔錯」,但自己「唔係住得好慣」而自費租酒店,並自費三餐。 他又指對中國內地在信用卡保安方面不太有信心,因此在內地多數以現金消費,又因人民幣面額最多100元,每次均需攜大量人民幣現金。現金多用在應酬,宴請香港及內地政協,部分來自中央,部分來自地方,又會宴請商界、學術界、政界、官員及專業人士。他指應酬是為了聯絡感情、回敬以往宴請他的人,以及促進彼此關係。他指每次在北京均會宴請不同人士兩三次,每次平均宴請10人,平均每人花費2000至3000人民幣,每次宴會最少花2萬至3萬,未計酒水。 代表許仕仁的辯方大律師蔡維邦又讀出多份許自04年的出入境紀錄,顯示許經常往返內地及赴日本旅遊。許曾在2006年6月赴倫敦11天,當中曾在英國Le Gavroche餐廳用膳8031元、Le Caprice餐廳花費5213元,Petrus London餐廳花費8600元,亦在Dorchester酒店花15萬,赴歐出入亦習慣聘車和司機。 許2006年6月及9月兩度赴日本度假10天及6天。他承認6月日本之旅花費比以往赴日花10萬元為多,其中曾在東京銀座西洋酒店花費5.7萬元,包括透過酒店訂購歌劇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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