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七人車去年中沿荃灣德士古道落斜,司機因一時打瞌睡,越線與輕型貨車迎頭相撞,貨車上10歲男童傷重死亡。司機日前承認危駕,法官昨判刑時表示,私家車司機事發後為男童安設永久靈位,但不肯定這樣能否減輕男童父母痛苦,又指任何刑期也不能將男童帶回父母身邊,終判被告入獄2年2個月。 被告為男童安永久靈位 任職房委會文書助理的私家車司機陳家杰(37歲)日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使用欠妥車輛等共4罪。他另被判停牌5年和罰款6000元。法官陳仲衡說,若被告感到疲累,應停下休息,被告當天沒專心駕駛,危害兩車上的乘客。另外,被告曾向警方改口稱因眼部不適才失控,法官指他向警方撒謊,做法不負責任,加上超速,令輕型貨車上全部人受傷,要因此加刑。 辯方早前求情透露被告是素食者,熱心推動環保,亦常為佛道團體做義工。意外發生後,被告將男童視為自己生命一部分,每頓飯也會為男童準備最好的食物。法官相信他品格良好,故酌量減刑。 案發去年7月14日,被告駕駛七人私家車載同6名家人,從亞洲博覽館出發,駛至荃灣德士古道時越過雙白線,與輕型貨車相撞。貨車翻側,車上10歲男童黃進樂頭部重傷,送院後死亡,同車5名家人亦受傷。私家車上的被告和6名家人則無受傷。該路段車速限制為時速50公里,兩車當時以時速約60公里行車,路面亦沒煞車痕。 【案件編號:DCCC1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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