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任申訴專員劉燕卿昨表示,希望透過進一步精簡處理投訴的方式和加強調解,以提升效率,騰出人手處理更多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和制度流弊的主動調查,例如上個月前任申訴專員黎年發表有關檔案法和公開資料守則的報告。劉燕卿表示,申訴專員公署每年處理的主動調查個案有5至6宗,如有需要,不排除會多做主動調查。 本月起接任申訴專員的劉燕卿昨日與傳媒茶敘時表示,有計劃進一步精簡非行政失當或輕微失當個案的處理程序。 部門直接回應投訴人 省時一半 2012年度公署共接獲5501宗投訴,當中2285宗為已跟進並終結個案。助理申訴專員馬啟濃說,在已跟進並終結個案中,七成是以精簡方式處理。助理申訴專員唐建生補充說,以往處理投訴時,會要求被投訴部門回答公署,公署再撰寫報告給投訴人,最快需時約3個月;如加強以精簡同步方式處理,即要求被投訴部門直接回應投訴人,同步向公署提供資料,如投訴人接納結果便可縮短一半處理時間。公署表示,按此方法最快可於5至6星期完成跟進投訴,劉燕卿希望未來可進一步採用上述精簡程序。 另外,公署過往約有數個百分比的投訴以調解方式處理,公署鼓勵更多人使用調解,又會為公署人員提供更多培訓。劉強調,要在投訴人同意下才啟動調解方式,並指主要工作仍是主動調查和審查個案。 公署現時人手約110,其中60多人分為8組調查人員,劉指現階段靈活調配人手,未有計劃增加人手。劉指出,為免利益衝突已辭去10多項公職,因部分公職所屬的公營機構亦為公署監察對象。她強調會公正獨立、不偏不倚處理投訴,不會因自己曾在該機構出任公職而「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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