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比較法及公法研究中心昨舉行圓桌會議,邀10多名中外憲法及人權專家討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特首候選人提名程序及要求,經整日會議達初步共識。普遍學者認為,提名委員會制度不一定違反公約要求,但前提是須確保提名程序透明且有廣泛代表性,不能有「不合理限制」。研究中心將於今天公布詳細結果。
會議雲集英美及澳洲等10多學者,全國港澳研究會前日得悉會議後派員「撐場」,由深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鄒平學及教授李薇薇代表出席。李薇薇昨接受查詢時稱,港英政府在批准國際公約時對公約第25條有保留,也同樣繼續適用香港,認為第25條不直接適用於香港,但兩人只是旁聽記錄,未有發言。會上大部分學者認為公約適用香港,惟不同地方可因應地方制度落實公約內容,提名委員會制度不一定違反公約要求。
港大教授﹕現討論忽略提委會
坊間多個特首普選方案設有公民提名元素,港大法律系教授戴大為(Michael Davis)形容公民提名有如「雙刃刀」, 一方面提升公眾在提名過程的參與度,同時亦會成為港府及北京「躲在基本法後」的藉口。他說,目前泛民建制派就公民提名是否符合《基本法》駁火,忽略了提委會是否以全票制選出候選人、候選人應否設上限的討論,「港府一直躲於基本法後面,根本沒有討論,至今也沒有任何對話」。他稱支持公民提名,但認為社會應有其他討論,例如增加提委會代表性等。
美學者:不應暗中篩選
人權法專家、美國University of Hawaii at Manoa法律教授Carole Petersen認為,香港有迫切需要落實普選,否則不可管治,認為溫和泛民及建制派應多溝通尋求共識。她又說,既然中央有拒絕任命特首的權利,「就應公開的做」,不應於提名程序暗中「篩選」。
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陳多昨晚對中通社稱,該會委派兩名學者參加圓桌研討會議,但兩人受到冷待,表示不滿和遺憾,又指鄒平學和李薇薇由於沒有得到發言機會,「坐了一整天冷板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