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涉隆胸奪命案的婦產科專科醫生黃嘉謀,涉在沒適當理據下為23歲女病人做刮宮手術,令病人陰道大量出血。醫委會昨裁定黃嘉謀專業失德,判停牌4個月,緩刑兩年。 做刮宮欠理據裁失德 案情指出,事主A女士於2008年1月中因不正常出血和陰道發炎向黃嘉謀求診,照超聲波後,黃指她患上「朱古力瘤」(子宮內膜瘜肉),並建議做刮宮手術。手術後情G無好轉,陰道大量出血,事主其後向醫委會投訴。 黃嘉謀昨日作供時說,問診期間事主承認曾墮胎,並非如她首次聆訊時稱從未墮胎。黃續稱,他根據超聲波影像判斷事主子宮內有妊娠殘餘物,遂建議她做刮宮手術。 指事主曾墮胎 未寫入紀錄 不過,控方質疑他沒將事主曾墮胎寫入診症紀錄,並在事主入院的文件中將診斷結果寫為子宮內膜瘜肉。黃解釋,當時他做超聲波檢查和討論病情,故沒有紀錄,又承認自己的文件處理得不夠好。 判停牌4月 緩刑期間進修 醫委會不接納黃嘉謀的證供,相信他僅按超聲波影像便建議病人做刮宮手術,並指他的說法是為了替治療方案辯護,將問題歸咎於事主子宮內有妊娠殘餘物,甚至指控她曾墮胎。該會裁定黃嘉謀專業失德指控成立,判停牌4個月,緩刑兩年,其間須持續進修醫學,並須每月向醫委會提交為病人做住院手術治療後的臨H報告。 黃嘉謀曾於2010年替少女隆胸及注射麻醉藥,少女最終死亡,死者今年1月被死因庭裁定死於不幸,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表示兩宗案件獨立,她不便評論個別案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