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央和特區政府官員一再重申「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但上月港大的民調顯示,仍有五成市民贊成「公民提名」。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指出,「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公民推薦」也不構成提委會一個正式的程序,因為《基本法》中找不到「公民推薦」的法律根據。他說,市民必須知道「了解中央政府在香港普選過程中,享有主導權和最終的決定權」,指各方「不能把民意和法律對立起來」。
指批評者沒認真學習基本法
被問到香港有人批評中央在政改討論中「用法律包裝政治」、「僭建基本法」,饒戈平形容,這都是「一部分沒有認真的學習《基本法》,或者說,不願意承認一些他不認同的、不想認同的法律,把法律加以一種曲解」。至於批評的人當中有香港的大律師,饒認為不是所有法律界人士也有這些看法。
本身是全國政協委員的饒戈平正在北京參與兩會會議,昨日在會議場地建銀酒店接受訪問。他說,香港普選是中央政府首次主導的一個地方普選,市民對普選有不同期待、設想,是可以理解的,但市民個人的想法,只能作意見和見解存在,不能影響法律,若沒有法律依據,「不可以設想這個普選能夠順利進行」。
「地方沒有剩餘權力」
饒戈平說不認同「《基本法》沒有規定,我們便可以做」的觀點,指此說法是源於「剩餘權力」,此學說是針對「聯邦制」,但中國是「單一制」,國家的權力是集中在中央政府,地方沒有固有權力。
至於建制陣營有人提出提委會「全票制」選出特首候選人,他承認「民主程序」沒有作明確規定,但指通常認為民主是「少數服從多數」。他認為,假設若只能推選2到4名候選人,提委不應有超過4票,被問到若每人只有一票?饒則認為,是「你放棄了其他3票」。他指這只是討論探討,具體如何做要看政改諮詢意見。
他說提委會的「廣泛代表性」不是現在才提,在推委會和選委會時早已提出,指香港是工商社會,要照顧各階層利益,認為不應「將提委會和市民對立起來」。
自言是學者 代京傳話說法不確
被問到3月來港出席《基本法》研討會,饒戈平形容只是「偶然」機會,強調自己只是學者,基本法委員會只是工作機構,不是權力機構,把有關安排解說為他代表中央傳達意見是很不準確的理解,甚至是曲解。他預告屆時來港會說愛國愛港問題,但沒有時間單獨跟香港法律界見面。
明報記者陳洛明北京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