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六四事件」後港人對「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疑慮,隨着回歸以來駐港部隊的低調作風而減退。近年本土意識抬頭,中港矛盾日深,部分港人對駐港部隊的一舉一動愈趨敏感。駐港部隊也隨着軍演增加、闖軍營事件,以及軍事碼頭規劃的爭議,引起市民關注。
駐港解放軍角色
根據《基本法》第二章〈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香港的防務工作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地區社會治安則由特區政府負責。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下稱「駐港部隊」)是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負責防務的部隊,由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維護國家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香港的安全,亦體現國家對香港領土、領海及領空的主權。
駐港部隊須根據《基本法》和《駐軍法》履行職責,不得干預香港的地方事務,並須遵守香港法律。香港毋須向中央政府繳稅或繳交駐軍費,所有駐軍費用由中央政府負擔,中央不在香港徵兵。但基本法第14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必要時,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而出動駐軍的主動權在特區政府。
1997年7月1日,駐港部隊正式進駐香港,履行防務職責。駐港部隊在香港有14幅軍事用地,是回歸時中英政府簽訂協議,無償移交中央政府作防務之用。目前本港共有2751公頃「軍事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