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北角五洲大廈一間持牌賓館上月底發生三級大火,揭發大廈內有多間無牌及影子賓館。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昨以「考慮檢討旅館業條例」為題發表網誌,表示考慮檢討《旅館業條例》,研究能否針對無牌賓館在網上招攬住客作為罪證,或對已定罪的無牌賓館發出禁制令,打擊無牌旅館,另要評估對旅館業影響,再決定是否收緊發牌程序。 曾德成在網誌撰文表示,於住宅大廈開設的持牌旅館價格相宜,有存在價值,但須打擊無牌經營。他表示,牌照處一直使用「放蛇」等方式,蒐集無牌旅館罪證,但因取證困難,成功檢控個案比例小。他亦指出,法庭對違法個案一般罰款數千元,低於最高的罰款20萬元及監禁兩年,導致重犯。 考慮向無牌旅館發禁制令 他表示,當局考慮檢討現行《旅館業條例》,其一是能否可憑「環境證據」入罪,如有人在網上以賓館名義招攬住客,而該賓館沒有持牌,能否作為「罪證」。其二是執法人員是否可以強行進入無牌旅館搜查。其三是對法庭判處罪名成立的無牌旅館,即時發出禁制令,不容許再接受旅客入住。在成功修例前,會將定罪紀錄轉交其他政府部門跟進。 決定前先評估旅館業影響 對於有意見指應收緊發牌程序,他亦表示,牌照處現時僅可根據樓宇結構安全、消防安全等因素拒絕發牌,酌情空間有限。他認為,作出相關決定前,須先評估對旅館業影響。 法律界指網上證據入罪難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無牌經營旅館屬刑事罪行,須「毫無合理疑點」,才可將被告定罪。故單以無牌賓館在網上招客,有多個疑點,如難以肯定有關信息是否由旅館負責人發布,故難以此入罪。他表示,法庭一般加重重犯個案的刑罰,故關鍵是署方重複巡查曾辦經營無牌旅館的地方,提出檢控,無必要使用禁制令。 湯家驊促發牌要看公契 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湯家驊表示,申請禁制令的手續繁複,加上即使法庭發出禁制令,民政總署職員亦需巡查發現個案違規才可執法,並指署方增加巡查及提出檢控,令有關無牌旅館無法經營已有效。對於收緊發牌制度,他建議牌照處考慮大廈的土地用途時,同時考慮公契條文,如公契列明大廈個別樓層以上不可作商業用途,可以此拒絕發牌。他亦建議,參考發酒牌情G,如有旅館經營期間接獲大廈居民投訴,日後可拒發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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