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基本法》列明特首候選人要經「廣泛代表性」提名委員會提名,經「民主程序」提名產生,而提委會該如何組成、應否把「公民提名」一併納入,近期惹起爭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早前表明提委會的組成「八九不離十」,提委會要沿用現時選委會四大界別,並要反映提委會「集體意志」。「和平佔中」昨日就提委會組成及可否引入公民提名元素作全民投票。有建制派認為,提委會組成是目前最需要商討的議題,但認為「佔中」的全民投票問題用字欠清晰,且有引導性,投票結果不能作準。 目前1200人選委會由不足25萬人投票選出,選民基礎只佔全港合資格選民的7%,被批評是「小圈子選舉」。真普聯學者團就建議在提委會以外,另加政黨提名及公民提名程序,以增加提名程序的民主程度﹔而公民黨湯家驊早前拋出的方案,建議把全數區議會納入提名委員會,並把部分公司票改為個人票,粗略估計選民基礎會由目前的20多萬增加至100萬。 黃國健:公民聯署有得傾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提委會如何組成是目前焦點,認為應突出提委會的「廣泛代表性」,但他認為要商討如何部署,「佔中的問題說要提升代表性,但如何提升也說不清楚」。 工聯會黃國健認為,相信沒有人會反對提委會要增加廣泛代表性,但他認為如何提升是重點,他又指出,是次佔中的投票問題「太虛」,認為結果不能作準。 學民思潮早前提出,經公民聯署直接提名特首候選人,但被建制派批評繞過提委會。佔中發起人、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廷就認為,特首候選人若經公民聯署推舉,再由提委會通過整體議案確認,成為正式的候選人,既可把公民提名元素納入提名程序,亦不會違反《基本法》。 黃國健認為,若提名分兩階段,先以公民聯署推薦特首「參選人」,再經提委會選出特首「候選人」,認為做法仍「有得傾」,不一定違反《基本法》,劉兆佳則強調,提委會的提名權不能只是核實或確認經公民推薦的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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