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9選選委12.19立選 盼5月通過草案
【明報專訊】特首林鄭月娥昨表示,處理修改選舉制度本地立法的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已獲行政會議通過,今日會遞交立法會首讀,希望5月底前通過草案;中文版草案共有500多頁。林太亦宣布未來一年舉行3場選舉的日期,其中立法會選舉押後至12月19日舉行。被問到政府會否視投票率為民意指標,林太認為投票率受很多因素影響,毋須與過往選舉的投票率比較,強調香港的長治久安是目前重點。
林鄭月娥表示,《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涉及修訂8條主體法例及24條附屬法例,包括《立法會條例》、《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等,中、英文版草案分別超過500頁和600頁。
特首選舉明年3?27投票
未來一年本港將舉辦3場選舉,最先舉行的是選舉委員會分組界別選舉,日期為9月19日。至於早前原定9月5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則押後至12月19日;第六屆特首選舉則於明年3月27日投票。至於選民登記的安排上,立法會分區直選的選民須於5月2日前登記,而受界別分組和選民基礎增減影響的特別選民登記期會延長,7月5日前須登記。
被問官員將如何向公眾解說選制修改,林太稱解說持續地分階段進行,舉例選舉期間會針對候選人團隊說明修訂,認為或有新的參選人未必了解本港選舉法律。至於選制修改如何提升港府管治質素,她認為未必能依賴新的選舉制度提高治理效能,但若行政機關繼續面對立法會拉布等情G,將無法提高治理效能,本次修訂改善整體政治環境,讓更多有能之士參選立法會議員和特首。
(新選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