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作3年方可投票 兩同鄉社團資格成疑
【明報專訊】新選舉制度下選舉委員會有1500席,其中新增60席由「同鄉社團」選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於發予立法會的選舉改革條例草案表示,選委界別分組由「團體選民」投票產生,有關團體和企業須持續運作3年以上方可成為投票人。本報發現政府昨列明24間合資格投票的同鄉社團「列明團體」選民中,有兩個團體註冊未夠3年,山東社團總會更是今年3月才於公司註冊處註冊。
林鄭:持續運作3年屬客觀條件
政府文件就選委會成員的產生辦法,於選民基礎一項列明所有選委界別分組由團體選民投票產生,而「除特區相關選舉法例列明者外」,有關團體和企業須獲得分組相應資格後持續運作3年以上方可成為該界別分組投票人。附件列出同鄉社團界別分組中24個列明團體「及」該24個列明團體認定的縣級以上同鄉社團可有資格選出60席選委。文件沒指出該24個「列明團體」可豁免運作3年。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表示,持續運作3年屬客觀條件,能彰顯團體於界別有緊密聯繫。
山東社團總會3月註冊公司
本報翻查24個同鄉會資料,發現「香港山東社團總會有限公司」今年3月4日於公司註冊處註冊,即人大3月11日通過改動香港選舉制度前7日;其成立大會則於港府昨日公布24個「列明團體」前一日(12日)舉辦。
該會現時未有網站,公司註冊顯示現時只得全國政協朱新勝和另一王姓人士合共兩人出任首任董事;而另一列明團體「香港四川社團總會有限公司」,公司註冊處顯示成立日期為2019年12月20日,即至9月選委會選舉,該會屆時成立時間仍少於3年。本報再翻查警務處「已獲註冊或豁免註冊的社團或分支機構名單」,亦未見該兩會有註冊。
施榮忻倡按本港籍貫人口分席位
本報昨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查詢上述兩團體是否不合資格,局方沒直接回覆,只引《基本法》附件一回覆。福建社團聯會副主席兼秘書長施榮忻表示,按他理解,該24個團體亦須符合連續營運3年的要求,但不評論其他團體的營運時間。對於如何分席位,他個人建議以居港不同籍貫人口劃分:「如廣東最多人便廣東社團多一點,其次的福建又較多一點」,但強調仍有待該會召開會員大會,以及再聽取政府解說再敲定。
該24個「列明團體」中,部分有網站列出屬會數目,如廣東、福建社團會申報分別各有350和245個團體會員,部分會有網站列出入會申請要求,如廣西社團聯會列明「有意加入的個人或團體,需認同支持本會發展宗旨」,包括「建設和諧社會」、「愛國愛港愛鄉」,但備註標明會方「有權拒絕任何的申請,毋須向申請者給予任何解釋」。
會長多為政協
會董多本港政商界名人
另外,上述「列明團體」的會長或主席多為全國或省級政協,亦有人大代表;會董、顧問多為本港政、商界知名人士。如按「滬港經濟發展協會」網站,第9屆執委會贊助人包括兩名前特首董建華和梁振英,以及現任特首林鄭月娥。據林鄭月娥於去年的個人利益申報中,她除申報為「滬港經濟發展協會」贊助人,亦申報自己是廣東社團總會及福建社團聯會的首席榮譽贊助人。本報昨向特首辦公室查詢有關角色及將來若競選會否涉利益衝突,截稿前未有回覆。
明報記者
(新選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