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檢疫令購物跑步 內地地質專家囚兩周
【明報專訊】內地石油地質專家兼石油業商人,今年3月底在西灣河的住址接受檢疫令期間,被發現兩度外出購物或跑步,他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違反檢疫令罪名,被判監禁兩周。辯方求情稱,被告其中一次外出是四處張羅肚痛藥,其間感到血液循環增加,肚痛情G好轉,才未有買藥,變成被告警誡下聲稱的跑步。根據衛生署資料,截至昨日共有46人違反檢疫令而被定罪。
辯方稱「跑步」為購肚痛藥
被告孫紹清(56歲)持有香港身分證,昨承認兩項「未有獲得授權人員許可而離開檢疫地點」的傳票罪,控罪稱他今年3月26日兩次離開西灣河嘉亨灣一單位的檢疫地點,違反授權人員於3月19日向他發出的檢疫命令。
辯方求情稱,被告生於北京,家人長居當地,被告在英國雷丁大學取得地質學博士後,於1995年在美國創立一間從事石油產業的公司,及後在中國大陸及香港開設分部,並打算將公司的亞太地區總部設於香港,現時公司年收入超過5000萬美元。
辯方續稱,被告其中一次外出並非為了跑步,而是因肚痛而出外購藥,雖未有購得藥物,但在四處奔跑尋找藥物時感到血液循環增加,肚痛情G好轉,遂返回家中;辯方又說,被告因在香港無電話,故未有啟動手帶。
暫委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說,縱然被告擁有良好品格及背景,但是違反檢疫令屬嚴重罪行,對社區造成莫大影響,故判監禁兩星期。
無港電話未啟動手帶 誤會暫不用遵令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3月19日由外國抵港,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至3月27日早上10時,有人報警稱發現被告戴蚗邠怳漹a外出,警方上門詢問被告,被告承認曾外出,他隨即被送往駿洋h隔離。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曾於26日下午1時半及晚上8時半外出,分別到超市買日用品及到o魚涌公園跑步,又稱自己未能啟動檢疫手帶,並誤會只有在啟動手帶後才不能外出。
衛生署:至今46人違令遭定罪
衛生署發言人指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法者絕不容忍。截至昨日,共有46人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判監最多3個月或罰款1.5萬元不等。
【案件編號:ESS19714-5/2020】
(疫情第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