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補交稅逾3000元 會被要求預繳明年稅款
【明報專訊】雖然仍在疫情,但有人收到稅局催交明年入息稅的通知。特許會計師梁萬邦表示﹐預交稅是稅務局常見的做法。納稅人掙的錢﹐大部分預先已經被扣了稅。但是報稅的時候計算下來﹐如果當年還有別的收入﹐那就需要補交稅款。
如果補交的數目超過3,000元﹐稅務局就會要求你預交稅款。
他說﹐自僱的人需要預交的情況比較多。
當然﹐自僱者的納稅人﹐比如房地產、保險經紀﹐他們的收入波動比較大。如果一個人在2018年沒有掙什麼錢﹐但2019年掙了大錢﹐那麼2020年就需要根據上年的收入情況﹐估計一個預交稅款數字。
通常預交稅每年分4次﹐分別是3、6、9、12月的15日。今年因為新冠肺炎疫情的關係﹐將6月和9月的2次付款日期﹐合併推遲到9月30日。
梁萬邦說﹐接到稅局預交稅的通知﹐必須按指定日期付款﹔否則﹐稅局會按利息收罰款。
不過﹐如果納稅人雖然收到預交稅的通知﹐但感到自己當年將不可能獲得上年這樣的較高收入﹐那麼可以不理會稅局的通知。如果付了﹐稅局之後也會退稅﹐但不計算利息。
另外﹐可能需要預交稅的人﹐包括他們收到租金、金融市場投資收入﹐或者出售投資物業獲得收入等。
亦有專家說﹐人們習慣把這類稅款叫做預交稅﹐但實際上這並非預交﹐而是正在得到收入的稅款。這部分收入沒有扣稅,因此不付的話﹐會被罰利息和其他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