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技術員去年攝警署 女警上月補口供
【明報專訊】33歲前電訊公司男技術員涉於去年中非法使用公司系統,將多名警員及警員家屬個人資料「起底」,並將其中一名家屬資料供給Telegram頻道,又涉在紅磡警署附近停車場徘徊拍照,令一女警擔心,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續訊。女警供稱,事發當日給予口供時,未有提及因被告行為感擔心,直至上月才補錄此點。
事發當日口供未提「感擔心」
被告陳景僖(33歲)否認3項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1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及1項遊蕩罪。女警郭美玲憶述,去年9月22日下午在紅磡警署1樓一隱蔽位置監察期間,看到被告在俊民苑高層停車場梯間窗邊,「鬼鬼祟祟」地徘徊,並用電話向警署停車場方向拍照,因擔心自己或同袍被拍下後遭起底,遂通知高級警員盧偉洪調查。
郭美玲在辯方盤問下承認,在事發當日給予口供時未有提及因被告而感擔心,直至上月中才有檔案主管要求補錄口供後談及此點。盧偉洪則供稱,當日與3名警員在俊民苑一帶巡邏期間收到郭的通知,與其中一名警員到場截查被告,檢獲3部電話。他形容被告當時神色緊張,認為被告有事隱瞞,遂拘捕。
辯方向盧偉洪指出,被告見到警員時已驚至貼牆蹲下、不斷喘氣,又有警員曾要求被告自行解鎖電話,否則指控他偷竊電話,另有警員在檢查被告其中一部電話的Telegram期間大呼「有料到」,盧聽到隨即衝向被告,惟盧全部否認。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164/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