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網絡軟暴力案宣判 主犯獲刑7年
【明報專訊】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周三(29日)就首都首宗網絡軟暴力案件宣判,主犯趙波尋釁滋事罪成獲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罰款100萬元(人民幣,下同);另一被告郭文煥判囚6年、罰款80萬元;其餘41名被告亦以尋釁滋事罪分別獲刑3年至1年5個月不等。據悉,該犯罪團伙使用網絡群發短訊、P圖、揭發隱私等軟暴力手段催收欠款,至少700人受害。
經審理查明,2015年4月以來,趙波先後成立並控制多家公司,為一些網貸公司催收欠款。這些催債公司根據欠債人的欠款時間成立30多個催收組,僱傭300多名業務員,採用辱罵、恐嚇等軟暴力方式,滋擾欠債人及其緊急聯繫人、通訊錄聯繫人,形成惡勢力集團。受害人遍布全國多個省份,偵查機關已取證的受害人達700多人,眾多被騷擾的人產生恐懼心理,工作、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法院認為,趙波成立多家催債公司,組織嚴密、層級清晰,長期使用軟暴力手段催債,嚴重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其中,趙波、郭文煥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糾集他人多次實施犯罪行為,應當按照集團所犯全部罪行處罰,最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