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罵女學生「去死」的楊姓女韓粉,在臉書轉載文章指控陳菊貪污,陳菊提告指自己受「嚴重精神上痛苦」,自訴誹謗並求償100萬元、登報道歉。台北地院認定楊女確實造成陳菊名譽受損,今判她應賠25萬元,並在臉書道歉,可上訴。 全案源於楊女去年8月在法國巴黎旅遊時,上臉書轉載文章指陳菊貪污500億元,提供5億元作為蔡英文競選資金,還挪用氣爆善款資助太陽花學運;楊女挨告後道歉求饒,陳菊仍不撤告,刑事部分北院判拘役50日,楊女已提起上訴。 陳菊提告主張,太陽花學運發生在高雄氣爆事件之前,不可能拿氣爆善款資助學運,楊女明知內容不實,未進行任何查證仍刊登,事發至今無任何悔意或歉意,刑事部分遭判拘後,還找網紅合作拍片,稱遭政治迫害追殺,侵害名譽已造成「嚴重精神上痛苦」,遂求償100萬元並刊登道歉啟示在個人臉書及四大報頭版。 楊女抗辯,她身為高雄市民,認為民進黨執政有許多瑕疵,她難道沒有質疑的資格?20幾年來高雄確實有許多讓人疑竇的地方,她看到文章內容當下是相信的,但不知是否全部屬實,女兒請她刪除後,她當天就已刪除,卻被有心人士截圖到處宣傳,並非她惡意在網上造謠生事,她因與娘家遺產官司身患憂鬱症,一時糊塗貼文,希望陳菊「大人有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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